欢迎来到账易!
我们的微信 联系我们 在线交流

全国服务热线:400-893-5553

服务热线:
400-893-5553
为您提供快速、专业的企业财税服务
【账易执言】截止至12月31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须及时确认!

创易·账易  更懂你的财税管理专家

 

124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显示,我们可知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根据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根随APP中的流程即可快捷操作,完成确认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个税相关扣除信息与2020年无变化,可一键带入;如有变化,可修正后提交。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没有及时确认的话,后果还是非常麻烦的,首先是无法及时享受相关的扣除优惠;二是如果之前享受的扣除优惠现在已经不符合条件的话,不及时取消甚至会影响到个人纳税信用。

下列情况是需要及时修改相应信息的,符合的朋友们千万不要忘记。

 

1.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

 

个税专项扣除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减税政策,下面就来了解一下需要重点关注的个税专项以及具体内容吧~

 

01、子女教育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每月1000)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0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03、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需准备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备查。

 

04、住房租金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05、赡养老人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06、大病医疗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目前,比较便捷的查询大病医疗支出金额的方式主要通过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询。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提示: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应分别计算扣除额。

 

创易·账易——云智能财税管理专家,具备团队专业、服务规范、运行高效、性价比高等优势,是全国两万多家中小微企业的共同选择。

 

行走商海,账易梳财,创业从此再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