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账易!
我们的微信 联系我们 在线交流

全国服务热线:400-893-5553

服务热线:
400-893-5553
为您提供快速、专业的企业财税服务
凤凰卫视、凤凰网共诉凤凰通讯社商标侵权:凤凰通讯社赔偿500万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国内首例媒体商标侵权案”凤凰卫视和凤凰网起诉假凤凰媒体——“凤凰通讯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凤凰通讯社”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并赔偿500万元。

据了解,原告凤凰卫视公司运营的凤凰卫视自1996年3月31日启播,是华语媒体中最有影响力的电视媒体之一。

凤凰卫视、凤凰网共诉凤凰通讯社商标侵权:凤凰通讯社赔偿500万


(图片来源:商标局网站截图)

天盈九州公司运营的凤凰网前身是1998年创办的凤凰卫视官方网站,是一个以互联网资讯门户为核心,涵盖宽频、手机、无线互联网服务的全新媒体企业,是全球领先的跨平台网络新媒体公司。

凤凰卫视、凤凰网共诉凤凰通讯社商标侵权:凤凰通讯社赔偿500万

(图片来源:商标局网站截图)

而被告凤凰佳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凤凰通讯社),未经原告许可通过多种形式使用“凤凰”等标识,并使用含有“凤凰佳艺”、“香港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或“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冒称“凤凰通讯社是继凤凰集团的凤凰卫视和凤凰网诞生之后又一新闻媒体机构”,从事新闻通讯、新闻报道、新闻记者服务、节目制作等相关服务。

凤凰卫视、凤凰网共诉凤凰通讯社商标侵权:凤凰通讯社赔偿500万

(图片来源:商标局网站截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凤凰卫视公司注册的“凤凰卫视”“鳳凰衛視”“鳳凰網”商标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在一般消费者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

被控侵权标识“凤凰”与原告注册商标中显著识别部分“凤凰”的字形、读音及含义完全相同,已经构成高度近似商标;从图形的构图要素及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进行比对,被控侵权标识与原告使用的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故法院认定,凤凰佳艺公司的以上行为,意欲利用原告知名度误导相关公众,非法争夺原告市场利益,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考虑到被告侵权时间长、范围广、侵权情节恶劣等因素,应承担经济损失赔偿额。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

知识产权专家认为:

本案是国内首例媒体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被告“凤凰通讯社”无论从商标、商号及虚假宣传方面,均具有“傍名牌”的明显恶意。想要真正改善“傍名牌”的情况,除了加强监管外,也需要各市场主体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自主创新的意识。

这时候,您需要了解下创易·知行易

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更专业、更高效的为企业量身打造知产方案!

相关链接:创易赋能创服链旗下·专业知产服务平台

在全新的市场格局与发展变化之下,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尤其是知识产权层面的竞争优势变的越来越重要。小到商标注册申请,大到专利技术注册申请与转让交易,甚至知识产权维权,知产服务已经从之前简单的跑腿代办,逐渐趋于专业化、实效化、品牌化、全国化。

区别于传统知产公司的简易服务,创易知行易汇聚国内一流知产人才,结合互联网技术,为企业量身打造知产查询、申请、维护定制方案,实现——

查询更快速、核定更精准;

注册更实效、成功率更高;

服务更深入、操作更系统;

知行易,致力品牌化、全国化发展,让企业“知行合一”,不仅是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平台,也是创易赋能创服链核心服务环节。